




古建筑木结构保护修复的原则
古建筑木结构本身就是比较重要的文物,因此在保护修复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即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原则。不仅要保证古建筑木结构的完整性,还要坚持真实性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坚持建筑材料的真实性,建筑原始材料是当时历史、科学及艺术的有效载体,只有坚持其真实性,才能大程度地保护文物所携带的各种信息和价值;坚持建筑工艺和设计的真实性,古建筑的工艺和设计反映了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木结构的树种及物理学性质关系着建筑安全,也代表了古代工匠的认知水平;坚持低干预和原址保护,保护古建筑首先考虑原地保护,尽量避免搬迁和移动,低的干预才能保证古建筑的原状;坚持总体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作出长远的保护修复规划,也为后人的保护修复留有余地,以便新材料和技术能顺利应用。随着科技的进步,许多先进的保护修复方法和技术开始应用于古建筑,尤其是一些化学试剂及方法。但是,《威尼斯宪章》修复章第十项提出:“当传统的技术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利用任何现代的结构和保护技术来加固文物建筑,但这种技术应有充分的科学根据,并经实验证明其有效。”因此,在防止保护性的损害,处理中不能造成新的污染和损坏,所有的新材料和新工艺必须经过前期的实验和研究,证明对古建筑木结构是有效且无害的,才能使用。

木结构链接方式
一、榫卯连接 将圆木或半圆木两端开凹槽,组合成矩形木框,层层相叠作为墙壁---实际是木承重结构墙。 这种方式由于耗材量大,建筑的面阔和进深又受木材长度的限制,外观也比较厚重,应用不广泛,一般仅见于产木丰盛的林区。 木结构连接 二、齿连接 齿连接是将受压构件的端头做成齿榫,在另一构件上锯成齿槽,使齿榫直接抵承在齿槽内,通过抵承面的承压工作传力。因此,齿连接只能用来传递压力,这是它的特点。 齿连接 优点: 构造简单,传力明确,可用简单工具制作; 由于其构造外露,易于检查施工质量和观测工作情况。 缺点: 由于在构件上刻槽,对构件截面削弱较大,从而增加木材用量;在齿槽中除承压工作外,尚伴随着脆性的剪切工作,同时只能用于手工操作,要技术级别较高的木工进行制作,方能保证连接质量。 三、销连接 销是用钢或者木做成圆杆状或者片状,用以阻止被连接构件相对移动的连接物。属于圆杆状的,有螺栓、钉、圆钢销、螺钉、玻璃钢圆销等;属于板片状的,有玻璃钢板销,钢板销等。 四、钢结构的连接 大型木建筑设计中,结构跨度及构件尺寸相对较大,传统的结构形式无法满足大型结构的要求,结构设计往往会更多的引用钢结构的设计方法,节点处也会积极地使用金属构件或者钢结构节点来满足结构的要求。 轻微结合处可以采用钉子或者螺栓等小型钢构件进行连接;大型结构中则常在集成材的结合处插入钢板与木构件固定,钢板之间或者钢板与混凝土基础之间采用螺栓等钢构件进行连接。在大跨木结构中,这些刚节点处理方法可以有效地解决节点的结构问题,为设计带来新的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