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构造方面,从整体而言有以下三个特点:(l)单体建筑的形制和构造与现代建筑不同,是以木构部件为骨架的。就单体建筑而论,基本上由下部的台基,中间的房屋本身和上部的翼状伸展的屋顶这三个主要部分构成,其底部用青砖或石料砌成高出地面的台基(早为夯土台基),中间以木构柱额和梁架组成屋身,上部施以两坡或四坡瓦顶,并附以脊兽等为装饰。 (2)立柱和梁则通过榫卯或斗拱构成屋身的梁架,每副梁架都至少有两个立柱和两层以上的横梁,每两副梁架之间则都用纵向水平构件把它们相互联系起来形成一个能独立承受荷载的结构体系,而墙体仅起围护和分隔作用,不承受荷载。这种墙柱分离的构造形式显然与欧洲历史建筑“垒石成体”的结构法和现代各种结构构造方法有明显的区别。 (3)硕大的屋顶作为中国历史建筑中主要的特征之一,亦是传统建筑的构造特点之一。出檐的大屋顶具有遮雨水和控制光照两大优势,一方面可以让雨水流的愈远愈好,以免将房屋地脚泡软,以及木柱的柱脚因潮湿而腐烂;另一方面可以操纵阳光,即屋檐的挑出长度刚好在冬天的时候不碍阳光射入,而夏天又可遮阳,是美观的要求。

虽然古建设色制度规定比较复杂,但总的来看,色彩的种类并不太多,只有十几种,而且比较固定,数百年来变化不大,今后也不会有大的改变,所以配对色彩不难掌握。油饰色彩的配对,并不是颇料与颜料的掺合,而是用单一品种的颜料先调成各色的色油,然后以色油与色油进行棍合配对,只要按照这个基本方法,根据前面介绍的色彩变化规律,求得古建油饰设色制度规定的色彩,就比较容易。 施工中各种色油配对数量的控制问题: 一般在配对色油时,要求根据使用数量控制,不能过多,也不能少,配多了会造成浪费,配少了,在补配时,无法保证色彩一致,影响。工程的直观效果。几种颜色混合的色彩尤为重要,既使是需用量特大。一种颜色的色油需要配对出若干大桶,才能使用,在使用前也需要将各桶的油料掺对在一起,调匀使用,才能求得色彩一致。如果色油配对多于使用要求,当一个单位工程竣工后,剩余的色油转给其他工程使用的机会是很少的,长期放置后再使用时,只能加入稀释剂作垫光油用。这样如是廉价颜料配的色油,损失尚小,但有些颜料的价格非常昂贵。如银朱、洋绿、石黄等,每斤单价就十几元或几十元。如作为杂油处理,未免浪费太大。所以根据使用的需要量配对色油,一向是油作 技工的拿手活,因为经营中的赔钱、赚钱,绝大部份在于控制用料。材料的需要量是根据项目工程量求得的。它的基本用量是单方的需要量,有经验的技工对单方材料需用量掌握是比较准确的。按传统的计方分为大方(即1丈x1丈),小方(即1尺x1尺)。营造尺一尺的长度约为32厘米,估算时以大方每方四斤油(市制重量),使用时的单方需用量以小方,每方五两半。(十六进制的小两)大方估算量是较有富裕的。


